关于“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”发放办法的通知
发布人:  发布时间:2016-06-23   浏览次数:200

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关于“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”发放办法的通知,资助的对象主要为教育系统 40 岁以下优秀青年女教师,现将资助的项目及管理办法通知如下:

1、家庭服务补贴费:对象为 40 岁以下的女教授(包括其他正高职称),每人每年1200元。

2、生育、哺育生活补贴:对象为40岁以下,本单位工作二年以上,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女教职工生育,当年申请。每人补贴 1500元。

3、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补贴:对象为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和社会科学成果奖的 40 岁以下的女教师(课题、项目主要负责人),奖励金额每项 500 ― 2000 元。

4、单亲生活困难补贴:单亲(需抚养孩子者),副高以上职称,生活困难,年龄 40 岁以下的女教师可以申请,每年补助 1200 元。

“资助金”每半年校妇工委会向市教育系统妇工委会申报一次(时间为 6 月、12 月,生育补贴可当月申报)。凡有符合以上条件的,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,经妇工委统一上报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审批,经批准后由妇工委发放补贴。
本次申请截止时间:2016年6月30日

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uj@sumhs.edu.cn;纸质材料一份,部门盖章(只要在工会一栏盖章即可)后交工会办公室(浦东校区南苑7号楼406室)。

申请《家庭服务补贴费》请附身份证(40岁以下)、职称证书(正高)复印件。

申请《生育补贴费》请附身份证(40 岁以下)、职称或学位证书(副高以上)、孩子出生证复印件。

申请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补贴》请附身份证(40 岁以下)、职称证书、获奖证书复印件。

申请《单亲生活困难补贴》请附身份证(40 岁以下)、职称证书(副高以上)复印件。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工会妇工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.6.23